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教学函〔2020〕8号)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《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〔2021〕2号)和《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》相关要求,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复试对象
所有进入我院复试的一志愿考生,共计54人。(名单已公布)
二、复试安排
1、资格审查:3月27日上午8:30~11:30
地点: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研究生楼一楼会议室
2、专业笔试:3月27日下午 1:30-3:00,研究生院统一组织。
地点:含浦校区3号教学楼南栋(各专业教室安排见下表)
考生报考专业 |
复试命题科目名称 |
考试人数 |
考场 |
(105709)中西医结合临床 |
中西医结合综合 |
57 |
3215教室 |
(100602)中西医结合临床 |
|||
(100700)药学 |
药物化学 |
30 |
3312教室 合并考场 |
(100800)中药学 |
中药分析 |
47 |
|
(1005Z1)中医肿瘤学 |
中医内科学 |
121 |
3316教室 |
(100506)中医内科学 |
|||
(105710)全科医学 |
|||
(105701)中医内科学 |
|||
(105702)中医外科学 |
中医外科学 |
55 |
3412教室 |
(100508)中医骨伤科学 |
中医骨伤科学 |
51 |
3413教室 |
(105703)中医骨伤科学 |
|||
(100512)针灸推拿学 |
针灸学 |
63 |
3415教室 |
3、综合面试:3月28日(周日)全天。
地点:含浦三号教学楼6楼,3608/3609/3610/3611教室。其中,侯考场分为3610/3611教室,考场分为3608/3609教室。
上午场:
9:00-12:00,英语考核,54人;3609教室
9:30-12:00 综合组综合面试(含中药学、药学、中医骨伤学、中医外科学、针灸推拿学),14人;3608教室
下午场:
15:00-17:30,中医内科组综合面试, 15人;3609教室
15:00-17:30,中西医结合综合面试(含中医肿瘤学)25人,3608教室
要求:
(1)所有考生请务必8:30之前到达3611候考场签到,检查健康码和行程码,并请带好身份证、准考证查验;
(2)8:30宣读考场纪律,9:00开始由引导员引导参加英语测试;
(3)所有考生请务必遵循考场纪律,并一切听从老师安排。
三、复试内容
(一)专业课笔试
考试形式为笔试,时间为90分钟,满分为100分。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。题型以开放性、综合性试题为主。
(二)综合面试
全方位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、人文素养、举止、表达、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,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面试考核主要包括考生自述(1-2分钟)、专家提问(必答题2道,专家提问1道)、考生回答、专家评分等环节。满分为100分。全程录音录像,安排专人进行文字记录。综合面试成绩取所有专家平均分。
(三)外语听说能力测试: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,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
般5分钟左右,其中自我介绍控制2分钟内。满分100分。安排2位英语老师以口语对话形式进行考察,取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。
四、各专业招生计划
招生学科 |
招生代码 |
统考招生计划 |
招生学科 |
招生代码 |
统考招生计划 |
中医骨伤科学 |
100508 |
1 |
中药学 |
100800 |
14 |
中医肿瘤学 |
1005Z1 |
1 |
药学 |
100700 |
3 |
中西医结合临床 |
100602 |
1 |
中医内科学 |
105701 |
12 |
中医外科学 |
105702 |
1 |
针灸推拿学 |
105707 |
3 |
中医骨伤科学 |
105703 |
11 |
中西医结合临床 |
105709 |
17 |
五、成绩计算及录取
(一)初、复试成绩权重
1.初试成绩占70%、复试成绩占30%。
2.复试成绩= 外语成绩(听力、口语,总分100)+专业课笔试成绩(总分100)+综合面试成绩(总分100)
(二)最终成绩
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:最终成绩(百分制)=(初试总成绩÷5)×70%+专业课笔试成绩(总分100)×10%+综合面试成绩(总分100)×15%+外语成绩(总分100)×5%
(三)录取原则
1、为保证生源质量,我院采取差额复试原则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
录取。
2、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,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其中综合面试低于60分的,为复试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,也视为复试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3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4、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,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,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。
5、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,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,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。
6、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,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。
7、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机制,同等情况下,优先遵循导师意见,并根据导师的招生情况进行调整。具体招生计划以最终招生录取结果为准。
六、调剂要求
目前各专业调剂缺额如下,具体调剂缺额数待一志愿复试完毕后最终确定。具体调剂要求请届时查看《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公告》(预计4月2日左右发布)
专业代码 |
专业名称 |
调剂缺额 |
专业代码 |
专业名称 |
调剂缺额 |
100503 |
中医医史文献 |
1 |
105703 |
中医骨伤科学 |
8 |
100700 |
药学 |
2 |
105707 |
针灸推拿学 |
1 |
100800 |
中药学 |
9 |
七、公平、公正
在整个复试过程中,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、学校的要求,全程录音录像,并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,坚持原则、秉公办事,统一复试标准,真正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合理,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。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进行。
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,可到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,举
报电话:0731-88854084
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