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知】关于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10-08 14:21:30 信息来源: 作者:

  各部门、单位、附属医院:

  根据《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湘中医药函〔2022〕80号)要求,为做好我院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  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项目共二十三项,包括:(一)医疗服务“中西协同”行动建设项目;(二)中医医院“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”建设项目;(三)区域中药制剂中心项目;(四)中药共享调剂配送中心项目;(五)中药药事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南编制项目;(六)“定制药园”项目;(七)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推广项目建设;(八)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评价体系构建;(九)药膳饮食推广项目;(十)中医药科研能力提升班;(十一)中医药经典能力提升班;(十二)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、学员招录、基地评估、模拟测试项目;(十三)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师资培训班;(十四)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理论培训班;(十五)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核、学员招录、基地评估项目;(十六)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师资培训班;(十七)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理论培训班;(十八)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;(十九)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;(二十)中医药健康科普知识大赛项目;(二十一)基层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;(二十二)《中医药法》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〉办法》宣传项目;(二十三)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综合宣传项目。

  二、项目申报要求

  1.各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,认真对照湘中医药函〔2022〕80号文件中各项目的项目目标、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等(详情见附件1)组织申报,符合条件的可进行申报。

  2.各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,对于申报中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将取消申报资格,并列入2023年度项目申报黑名单。

  3.各单位应认真填写《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项目申报书》(模板见附件2)和《2023年省级中医药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
  4.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13日下午17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、扫描件以及相关配套说明材料、佐证资料扫描件报送至邮箱806508632@qq.com。逾期未报送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。

  三、联系方式

  1.科研工作部:陈娟 0731-88854257

  2.省中医药管理局:

  规划综合处 王颖异:0731-84822285

  科技教育处候漫军:0731-84828522

  颜薪芳:0731-84828520

  中药发展处 黄 睿:0731-84822250

  医政医管处朱 翊:0731-84828516

  附件:

  1.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-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.pdf

  2.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项目申报书.docx

  3.2023年省级中医药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.docx

  科研工作部

  2022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