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资产清查盘点和数据治理服务项目磋商工作已结束,现对结果信息进行公示。
一、成交候选人情况:
二、项目成交情况:
公示期以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计。公示期内,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,请向我院纪检监察室(传承创新楼210室)反映,联系电话:0731-89949020。
特此公示!
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
2025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