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“国医名师精品课程制作项目”磋商工作已结束,现对结果信息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以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计。公示期内,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,请向我院纪检监察室(传承创新楼210室)反映,联系电话:0731-89949020。
特此公示!
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
2025年5月23日